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草案,第二試筆試國文、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博客來書局績低於400分,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,都不予及格。(資料照,記者劉信德攝)

2017-08-10 15:42博客來網路書局
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要考律師的民眾注意了!為強化律師基本專業能力,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草案,第二試筆試國文、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低於400分,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,都不予及格。

考試院通過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》修正草案,將第二試的標準提高,增訂第二試筆試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,或除國文、選試科目以外,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,將不予及格。

考試院指出,現行律師考試第二試及格標準為,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,取全程到考人數的前33%,但未訂最低及格分數門檻,為了提升專業科目公、民、刑、商事法等四大核心領域水準,修訂律師考試第二試及格標準。
DA580BE128F68D75
arrow
arrow

    kevinshel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