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學語文快易通(第二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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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小學語文快易通(第二冊) 的內容簡介
語文訓練是一個科學建構工程,必須由淺入深,由易及難,循序漸進;因此如何有序安排語文知識,貫徹能力訓練,使讀寫、訓練結合,以提升語文能力,是必須重視的課題。
本系列教材針對九年一貫課程目標,採取螺旋上升形式,從一年級到六年級,逐冊設計訓練單元及訓練課題。
其中包括有字、詞、句、段、篇、語法、修辭、邏輯、作文、閱讀等知識、能力的增強與鍛鍊。我們希望透過這種多種多樣的設計練習,能使學生快樂學習語文,又能促使他們語文能力快速提高。
本系列教材實用性高,趣味性濃,是國內第一套透過計畫編寫的語文輔導手冊。既方便教師教學、家長指導,也方便學生自學,更適合坊間才藝班作為補充教材。
尤其面對教育部及各縣市語文能力大檢測,本教材更是校園不可或缺的學習良友。
作者: 賴慶雄
新功能介紹- 出版社:螢火蟲
新功能介紹 - 出版日期:2007/01/17
- 語言:繁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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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張淑晶又GG了!騙房東佔屋不肯走,經營違法電子遊藝場。(圖/《ETtoday新聞雲》資料照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封號「惡房東」的張淑晶因為多次坑殺房客,遭到各界許多人士控告詐欺等多罪,最近她又因為霸占一處租屋處不還,並且還違反「不得供非法使用」約定,當「二房東」轉租給別人開非法電子遊藝場,林姓女屋主知情後憤怒提告。新北地院16日判決張淑晶必須還屋,並且搬遷前每月都要給付2萬5千元房租。
根據了解,林女2013年6月將板橋區一棟1至3樓房屋租給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,雙方約定房子出租10年,除了第一年月租2萬元之外,第二年開始每月租金變成2萬5千元,而實際居住人則是張淑晶,但她2016年7月卻收到函文表示,房屋被轉租給一名蔡男經營非法電子遊藝場,全案已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。
因為張淑晶違反了「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」約定,加上張淑晶又不肯簽「不再轉租給他人從事違法行業」切結書,林姓女屋主認為雙方已經無法溝通,因此決定依約定終止租約,但是存證信函2016年9月生效之後,張淑晶卻不肯搬走違法佔據房屋,林女無奈只好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告訴。
張淑晶、黃鐸向法官供稱說,房屋只有借給朋友使用,他們並不認識蔡男,不知道蔡男為何會使用房屋,還反控說房子有漏水、壁癌等情形,但是林女始終不肯維修,他們只好自費200多萬維修。但是蔡男則證稱,因為友人與張淑晶承租這間房屋,他才會前來投靠寄住,並且非法經營電子遊藝場賺錢。
新北地方法院16日審理案情,認為張、黃不認識蔡男等說法不足採信,加上蔡男違法經營賭博的電子遊藝場,因此張、黃2人明顯違反了雙方租約,所以根據合約林女有權利收回房屋,判決張淑晶必須限期搬離房屋,並在存證信函2016年9月生效後,每月須給林女租金2萬5千元,總共須給35萬元,全案仍可以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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